离婚财产分割的 规定是:
1、分割财产以协议分割为优先原则,协议不成的,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由 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财产分割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 予以保护;
3、其他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相关 规定
《民法典婚姻篇》
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 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 予以保护。
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 判决。
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 判决。
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 、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 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 、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 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 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1.夫妻个人财产不予分割;2.夫妻共同财产由 按照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进行分割;3.照顾无过错方,在 判决时,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无过错的另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4.一方隐 、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 提起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 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 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 判决。第一千零 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 判决。第一千零 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 、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 十二条夫妻一方隐 、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 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规定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是常见的事情,财产的纠纷是我们重点关注的,不少人好奇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就由我带大家了解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规定的相关内容。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规定1
夫妻共同财产以平均分割为原则。同时根据公平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过错方损害赔偿,赡养老人、抚养小孩付出较多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于补偿。另外如果一方有转移财产等 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 起诉要求该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并且可以同时提出申请财产保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依据
关于适用《 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十 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 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 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 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 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 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 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规定2
结婚三个月离婚彩礼要退吗
结婚三个月离婚,彩礼是否要退要看情况。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依据:
《 关于适用〈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